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南海之滨——宝安,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的宝安县法院,后经数次变迁,1993年随着宝安撤县设区后挂牌成立。现司法管辖覆盖宝安区、光明新区和龙华新区,辖区面积730平方公里,人口已逾900万(含暂住人口),是深圳市的经济大区、产业大区、人口大区和西部中心。全院设置内设机构14个、直属机构1个(司法警察大队)、派出法庭7个、临时机构10个。现有工作人员共643人,其中政法专项编270人,雇员编制98人,非在编聘用人员271人。法官154人,法官助理203人,执行员21人,其中法官研究生以上学历有52人,占33.7%,本科学历104人,占68.4%,是广东省人员规模最大的基层法院。多年来,宝安法院收结案数一直位居深圳市基层法院之首,约占全市法院系统的四分之一,全市基层法院的三分之一。